出口信用证
来源:发布时间:2017年09月25日
一、产品名称出口信用证二、产品定义出口信用证业务是出口商银行根据进口商银行开来的跟单信用证所规定的条款,通知/转通知/转让/保兑进口商银行开来的信用证,或根据信用证所规定的条款审查出口商交来的单据,为出口商办理审单、寄单和收汇的一种结算业务。我行可提供包括信用证通知、修改和撤销、转通知、交单议付、寄单索汇等全套服务。三、产品特点风险较低,只要能够提交相符单据,客户即可安全收回出口货款;如果符合我行条件,客户交单后还可续做出口押汇或贴现,取得资金融通。四、办理条件(一)申请人具有进出口经营资格;(二)申请人依法核准登记,具有经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足以证明申请人经营合法性和经营范围的有效证明文件。五、业务流程(一)出口信用证通知:1. 出口商将我行SWIFT地址及相关信息提供给境外进口商,要求其将信用证开到我行;2.我行收到国外来证或修改后,通过核对密押证实其真实性;将信用证或修改通知申请人,并就条款中的潜在风险做出提示。(二)信用证议付/审单:1、我行收到国外来证后,将信用证通知信用证受益人(国内出口商)。 2、受益人(国内出口商)向我行提交信用证规定的全套单据及正本信用证。3、我行根据国际惯例审核单据无误后,按照信用证指示寄单索偿。 4、我行收到国外付款后,根据国家外管政策为受益人(国内出口商)办理收汇入账手续及国际收支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