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账款质押贷款
来源:发布时间:2017年09月25日
- 应收账款质押贷款是指权利人因提供一定的货物、服务或设施而获得的要求义务人付款的权利,包括现有的和未来的金钱债权及其产生的收益,但不包括因票据或其他有价证券而产生的付款请求权作担保,借款人向启东农商银行贷款用于生产经营或经营基础设施项目的一种担保方式。
- 以现有的和未来的金钱债权及其产生的收益作为质押,质押率一般在50%以内。
- (一)符合国家产业信贷政策、发展前景良好;
- (二)在本行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结算账户;
- (三)本行信用等级评定AA级以上;
- (四)与买方保持1年以上及良好的合作关系,商务合同真实,贸易关系正常稳定,无不良记录,应收账款保持较稳定的余额;
- (五)能协调买方为本行办理应收账款质押贷款提供便利;
- (六)本行要求的其它条件。
- 贷款对象属于最新中小企业行业标准划定范围内的小型、微型企业(含个体工商户)。
- (一)出质人与付款方之间对应本笔应收账款的交易合同;
- (二)货运单据、发票、经业主确认的工程进度表等能够证明应收账款真实性、金额的相关材料原件;
- (三)政府批文,包括立项批文、收费标准批文、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同意质押的书面文件等;
- (四)承诺对应收账款不进行转让、放弃、赠与及债务抵消行为;
- (五)应收账款质押三方协议;
- (六)本行要求的其它条件。